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铁路平交道口不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的,由市地方铁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