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和个人,均有维护学校安全的义务,应当支持和帮助学校安全的建设和治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