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一条有效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品牌的保护,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