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城乡规划应当保持自然水系结构的完整性,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需要,实行最小河湖水面率控制,并逐步提升城市水面率。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