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咸潮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对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洪奇沥水道、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等主要江河的咸潮监测与预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咸潮监测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市环境保护、农业、供水、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及有关镇区,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监测和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咸潮期对饮用水厂取水工作的指导。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