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八十三条已修改本办法自2008年10 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