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八十条已修改向人大代表通报可以采取寄送常务委员会会刊、信息资料等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也可以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或者记者招待会的方式。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