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五条有效对贯彻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单位或者主管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