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