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智慧经济,是指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知识和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信息科技创新应用与产业间的协同发展为核心特征,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的一种现代经济发展形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