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