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运输单位,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设、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