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和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