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三章 药品的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有效期。自治区内生产的药品,包装上的文字和说明书必须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