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用地区域保护第五条有效福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规划用地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时,应当书面征求机场管理机构的意见,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