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以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