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所属部门依法配备土家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并注重配备妇女干部。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招录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自治县内的土家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土家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工作人员时,对自治县内的土家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