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工作,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