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置许可与备案第十三条有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的,应当报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备案。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许可与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