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