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的,由所在地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