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禁止引进任何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外来物种信息系统,并建立和及时更新最危险的入侵物种名录,防止其扩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物种种源的培育研究和可持续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