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