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十四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用户免费提供国内给据邮件查询服务。用户可以凭借邮政企业收寄邮件时出具的收据,在法定期限内查询给据邮件当前所处服务环节以及所在位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