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教育条例/第七章 经费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教育经费时,应当把职工教育经常性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