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教育条例/第四章 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职工对本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