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第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十日前,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日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并对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报告等进行研究。人事任免案等个别议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达的,提案人应当向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作出说明,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可以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