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