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草山管护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国家投资或资助和集体筹资建设的草山设施,可以固定到村、社,由户或联户承包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