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16日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2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