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编制本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