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有效土地使用权人应严格按照土地证书规定的土地用途、面积及条件使用土地。未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