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优先发展、统一管理、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