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