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建立科学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