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建立科学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