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废止符合本市引进人才专业需求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