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控制吸烟监督管理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