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