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