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庆典和纪念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方自行负责,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主办方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