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本市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建设、文化、体育、城管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