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安全许可第十条已废止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举办时间、地点、人数和内容;(二)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工作的组织系统;(三)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及识别标志;(四)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五)车辆停放、疏导措施;(六)证件及门票的样本、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八)活动现场平面图及核定容量。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