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事故响应等级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