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进入高速公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二)在车行道上等候、招引、拦截车辆或者玩耍、追逐;(三)在车行道上发放广告、兜售物品;(四)在车行道上赶骑牲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