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第五条已废止生产母畜的管理单位应组织和督促牧民群众加强生产母畜的饲放管理,优先建设棚圈,优先安排草场,优先补饲;有条件的牧户应单独或联户组群放牧,改善生产母畜的饲养条件。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