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六章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与争议处理第四十一条有效企业、行业、区域应当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企业、行业、区域全体职工公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行业、区域工会应当将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送上一级工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