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六章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与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内,经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