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检报关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会员的经营活动,指导会员提高相关中介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