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八条有效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部分予以修改。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