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社会科学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创作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财政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者结合研究成果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